比如2012年凯尔特人与热火的第六战。
那一战的詹姆斯,是真正最强詹姆斯,说是天神下凡也不为过。
他之所以会这样,其实跟他的的出身以及他的性格息息相关。
一个单亲黑人,使得他有一些那种老好人的性格。很多人喜欢和詹姆斯做队友,就是因为他从不得罪人,和大家打成一片。
这其实也体现在他的篮球风格里,喜欢带动一切队友,尽量让队友先上,他躲在后面拿助攻。
这种性格有利有弊。
利的点在于:当他的球队里所有人都抱着争冠的想法时,这支队伍往往都很强。
弊的点在于:当队友心态逐渐松懈的时候,詹姆斯对此完全无可奈何。
他的性格让他不会像乔丹和科比一样,向他的队友发出挑战,让他们重新焕发斗志,而是会选择离开,再换一批志在争冠的队友。
有时候江湖甚至觉得:游牧的说法,就很形象……
詹姆斯总是牵着他的那头山羊,从这一片水草丰盛的地方吃向下一个水草丰盛的地方。
“放心,在篮球场上我只会嘲讽那些那些实力弱小却又狂妄的人,勒布朗不在此列。”
史蒂文斯的提醒有些多余,江湖要的是比赛的胜利,不是把詹姆斯逼疯。
这是2018年的勒布朗·詹姆斯,正常水平就已经很强了,江湖没必要给自己逼出一个更强的出来。
当然了,如果将来江湖在季后赛里淘汰了詹姆斯,在下一次见面时,他会不遗余力的嘲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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